各轄市、區(qū)水利(水務)局,局屬各單位:
為扎實推進今年的普法工作,切實提高全市水利系統干部職工和社會群眾的法律素質,我局制定了2014年度全市水利系統普法工作年度計劃,現予以印發(fā),請各地各單位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附件:常州市水利系統2014年度普法工作計劃
常州市水利局
2014年2月11日
常州市水利系統2014年度普法工作計劃
一、 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fā)展觀,結合水利中心工作,服務全市經濟社會發(fā)展,加強法治文化建設和工作體制機制的創(chuàng)新,堅持法制宣傳與法治實踐相結合,認真學習宣傳水利法律法規(guī)政策,進一步提高全市水利系統干部職工的法律素質和執(zhí)法能力,進一步提高社會群眾的水法治意識。 二、 普法內容
1、把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作為今年法制宣傳的首要任務,通過學習領會文件精神,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在全市水利系統把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不斷引向深入。
2、圍繞落實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認真組織學習宣傳《國務院關于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意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條例》、《江蘇省水資源管理條例》、《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加強飲用水源地保護的決定》等水資源管理的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
3、認真做好新頒布的《常州市河道管理實施辦法》、《江蘇省建設項目占用水域管理辦法》學習宣傳。
4、圍繞加強水利工程管理和保護,確保汛期防洪安全,認真做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江蘇省湖泊保護條例》、《江蘇省水利工程管理條例》、《太湖流域管理條例》的學習宣傳。
三、 時間安排
1、第一季度,重點開展“世界水日”和“中國水周”宣傳活動,各地各單位要圍繞主題,開展有創(chuàng)新和豐富多彩的宣傳活動。同時要加大對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的學習領會。
2、第二季度,重點進行《常州市河道管理實施辦法》、《江蘇省建設項目占用水域管理辦法》的宣傳學習,結合工作實際,深刻領會其內容。
3、第三季度,重點進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條例》、《太湖流域管理條例》、《江蘇省城鄉(xiāng)供水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的學習,促進嚴格執(zhí)法,公正執(zhí)法和文明執(zhí)法。
4、第四季度,做好“12.4”全國法制宣傳日宣傳教育活動,認真學習《行政強制法》、《行政處罰法》、《行政許可法》、《行政復議法》、《行政訴訟法》。
四、主要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單位要健全普法工作領導機構,健全分工負責、協調配合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機制。
2、經費保障。各轄市、區(qū)應從征收的水資源費中列出專項普法經費用于各轄市、區(qū)的年度普法工作。
3、充分利用今年的“世界水日”和“中國水周”以及“12.4”全國法制宣傳日等集中開展普法宣傳活動,深入開展“學法律、講權利、講義務、講責任”為主要內容的公民法制教育,努力營造濃厚的法治氛圍。同時要加強法制教育培訓,市局組織一次法制宣傳教育培訓班,各轄市、區(qū)也應組織一至兩次培訓。
4、加強執(zhí)法實踐,全面推行行政指導工作,在水行政管理的具體實踐中增強普法宣傳的實際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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